房東修繕範圍怎麼分?租屋設備故障、漏水與壁癌誰負責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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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客突然傳訊息說「冷氣壞了」、「馬桶漏水」、「牆壁開始出現壁癌」,對房東來說,真正麻煩的通常不只是修理要花多少錢,而是下一個問題:

這個到底該房東修,還是房客自己負責?

站在房客角度也一樣。租屋期間東西壞掉,不確定能不能找房東處理,又擔心自己先叫師傅來修,最後費用沒有人願意負擔。

其實判斷房東修繕範圍,不能單純用「冷氣壞了就是房東的」、「馬桶壞了就是房客的」來分類。

比較實際的方式,是先確認設備是不是出租時原本就有、為什麼損壞、是否屬於房客造成,以及租約有沒有事先約定修繕項目。

對自己管理出租物件的屋主來說,設備故障之後還要聯絡租客、找師傅、安排時間、確認故障原因與修繕進度,這些零碎工作往往才是真正耗時間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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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可以從最常遇到的租屋修繕問題開始看。

出租住宅管理情境,房東、租客與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溝通,租屋期間若發生設備故障需要進一步確認修繕與管理方式。

房東修繕範圍怎麼判斷?先看東西為什麼壞掉

先講最重要的原則。

依《民法》第 429 條,租賃物的修繕原則上由出租人負擔,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時除外,另外,如果損壞是房客應負責的原因造成,責任也可能不同。現行住宅租賃規範同樣採取類似原則。

所以租屋東西壞掉時,第一個問題不應該只是:

「誰付錢?」

而是:

「這個東西為什麼會壞?」

發生狀況判斷重點建議先做什麼
正常使用後故障是否為原有設備、設備本身問題通知房東並確認故障原因
明顯人為損壞是否可歸責於房客留下照片並確認維修費用
租約有特別約定約定的項目與範圍是否清楚查看租約與附件
原因暫時不明不能只憑外觀判斷請專業人員確認原因

房東修繕範正常使用、設備老化造成的故障

假設租屋處原本就有一台冷氣,房客正常使用一段時間後突然無法啟動,和房客自行拆機或明顯使用不當造成損壞,兩種狀況不能放在一起看。

如果設備原本就是出租住宅的一部分,損壞也不是房客造成,而且沒有事先約定由房客負責,就應回到房東的修繕責任來處理。

內政部針對「租屋家電維修費由誰負責」的說明也是如此。住宅或附屬設備損壞,原則上由房東負責修繕,但如果雙方另有約定、已有相關習慣,或損壞原因可以歸責於房客,就可能有不同結果。

房客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損壞

如果可以確認是房客造成的損壞,情況就不同。

例如同樣都是馬桶需要維修:

一種情況是正常使用時突然開始漏水。

另一種情況則是搬東西時撞到馬桶,造成陶瓷破裂。

最後看起來都是「馬桶壞掉」,但原因完全不同,責任當然也不能只用同一套方式處理。

設備損壞原因不明時,先確認原因再談誰出錢

現實中的修繕問題通常沒有這麼乾脆。

冷氣漏水可能是排水管、零件老化,也可能有其他原因。

馬桶塞住可能是管線問題,也可能是掉入異物。

牆壁發霉可能和滲漏水有關,也可能與環境濕度及使用狀況有關。

如果真正原因都還不知道,房東先認定「一定是房客弄壞的」,或房客直接認為「反正房子是你的,你就要修」,都很容易讓事情變成爭議。(直接二分法的認定很容易起爭執)

比較好的做法,是先留下照片、影片,再視情況找水電、冷氣或相關專業人員確認問題。

專業人員進入住宅檢查屋況並記錄問題,設備或房屋發生損壞時,應先確認真正原因再判斷修繕責任。
專業人員現場檢查房屋損壞原因

房東修繕範也會因租約內容影響後續責任判斷

租屋修繕不能完全不看租約。

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附有「承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明細表」。如果有特定設備或項目要由房客負責,應由房東逐項說明並經房客確認。

沒有事先約明由房客負責的設備或設施,只要損壞不是房客造成,原則上仍由房東負責修繕。

因此,與其只在租約裡寫一句模糊的「所有修繕由房客負責」,出租前把實際項目寫清楚,才比較能避免後續爭議。

哪些租屋設備壞掉,常會遇到房東修繕責任?

很多租屋修繕問題都是從家電開始。

冷氣不冷、冰箱不冰、熱水器沒有熱水、洗衣機不運轉,房客很自然會找房東,但這些設備並不存在一條「看到品項就可以直接判定誰出錢」的規則。

仍然要回到設備原本是不是房東提供、損壞原因,以及租約內容判斷。

冷氣故障,先看設備本身還是使用造成

如果冷氣是出租時原本就附的設備,房客正常使用後發生故障,第一步可以先通知房東,再安排檢查。

師傅檢查後,如果是設備本身的零件或機器故障,跟因為碰撞、拆裝或其他可歸責於房客的行為造成損壞,後續費用責任可能不同。

所以遇到「冷氣壞掉房東要修嗎?」這種問題,比較準確的答案不是直接回答一定要或一定不要,而是先確認故障原因。

租屋冷氣故障由維修技師檢查設備
維修技師檢查出租住宅的分離式冷氣,租屋冷氣發生故障時,應先確認設備故障原因,再判斷房東與房客的修繕責任。

冰箱、洗衣機等原有設備壞掉怎麼處理

冰箱、洗衣機、電視等設備也是相同邏輯。

房東如果是連同家具家電一起出租,最好在一開始就建立設備清單,至少記錄:

設備名稱、數量、外觀狀況,以及能不能正常使用。

房客入住時也可以一起確認。

這樣幾個月或幾年後設備出問題,至少雙方還有一個最初的狀態可以比較,而不是房東說「交屋時明明是好的」,房客卻認為「搬進來的時候就有問題」。

熱水器故障由誰負責修繕

熱水器除了影響生活,也可能涉及瓦斯、燃燒及用電安全。

因此遇到熱水器異常時,比起先爭誰要付修理費,更重要的是先停止可能有危險的使用方式,並安排專業人員確認問題。

如果熱水器是出租住宅原有的設備,也沒有房客人為損壞的情況,再依租約以及住宅修繕責任處理。

馬桶、水龍頭與水管問題怎麼判斷

馬桶漏水、水龍頭滴水、水管堵塞,都屬於租屋時非常常見的報修項目。

但問題看起來相似,原因可能完全不同。

例如:

零件老化需要更換。

水管本身漏水。

管線阻塞。

掉入異物造成堵塞。

外力造成設備破裂。

真正影響責任的通常是「造成損壞的原因」,所以遇到這一類問題,可以請維修人員除了報價,也簡單說明故障原因。

燈泡、燈具與電路問題不能混在一起看

房客說「房間的燈壞了」,也要先確認到底是哪裡壞。

只是燈泡使用完畢需要更換,和燈座故障、整組燈具損壞、牆壁內電路異常,完全不是同一件事情。

像燈泡這類容易自行替換的耗用品,房東與房客可以在租約中事先把負責方式說清楚。(通常邏輯消耗品都是有房客來負擔的)

但不能因為燈泡可以約定由房客更換,就進一步推論所有燈具或電路問題都一定是房客負責。

租屋漏水、壁癌誰負責?房東房客怎麼判斷

漏水和壁癌是另一種很容易吵起來的租屋問題。

因為表面看到的可能只有「牆壁濕掉」,但真正的問題可能藏在水管、防水層、樓上住戶、外牆或其他位置。

所以看到壁癌或漏水,還是一樣先找原因。

馬桶突然漏水和人為損壞的責任不同

假設馬桶原本正常使用,突然開始持續進水或底部滲水,可以先確認零件、管線或設備本身是否發生問題。

但如果馬桶有明顯撞擊痕跡或陶瓷被外力打裂,就可能是另一種情況。

所以「馬桶壞了誰負責?」其實少問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:

馬桶是怎麼壞的?

浴室、水管漏水要先找出漏水原因

浴室出現漏水,不建議看到哪裡濕就只處理表面。

有時候漏水點和真正的水源並不是同一個位置。

如果只是重新補防水膠或重新油漆,真正的管線或防水問題沒有解決,一段時間後還是可能再次發生。

房東如果收到這類報修,可以先請房客拍攝漏水位置、發生時間與實際情況,再安排專業人員檢查。

牆壁、天花板漏水誰負責

牆壁或天花板開始滴水時,也不能只看水出現的位置。

可能是住宅本身的水管、防水層問題,也可能來自樓上住戶或其他區域。

出租住宅天花板出現明顯漏水、水痕與受潮問題,應先確認漏水來源,再釐清房東、房客或其他相關人的修繕責任。
租屋天花板漏水出現水痕與受潮

《民法》第 423 條要求出租人在租賃期間維持租賃物合於約定使用、收益的狀態,因此如果確實屬於出租住宅本身需要處理的修繕,就不能因為問題比較麻煩而完全不處理。

不過,如果檢查後發現真正來源是樓上住戶或其他第三方,後續還需要再釐清實際責任。

租屋出現壁癌、發霉怎麼處理

壁癌不能只靠重新刷一層油漆處理。

如果背後存在漏水或長期潮濕問題,沒有找到真正原因,表面處理完成之後還是可能再次出現。

租屋住宅窗戶周圍牆面出現潮濕、黴斑與發霉問題,應先確認是否與漏水、防水、濕氣或其他屋況問題有關。
租屋牆面壁癌發霉與窗邊受潮

因此看到牆面出現明顯水痕、剝落、壁癌或反覆發霉時,可以先確認:

是否固定在下雨後變嚴重。

附近有沒有浴室或水管。

樓上是否有用水區域。

是否曾經發生過漏水。

出租前如果牆面原本就有滲漏水狀況,也應該如實記錄,不要等租客入住後才開始釐清。

漏水來自樓上或公共區域時怎麼辦

如果檢查後發現漏水並不是出租房屋內部的管線,而是從樓上、外牆或社區公共設施而來,就可能需要進一步和樓上住戶、管委會或其他相關單位協調。

對租客來說,還是應該先把問題完整告知房東。

對房東來說,則應該協助把問題往真正的漏水來源處理,而不是只要求房客自行面對。

房客弄壞設備,修繕費一定要由房客負擔嗎?

如果真的確認是房客造成設備損壞,房東當然可以進一步釐清責任。

但也不要看到任何損壞,就直接認定房客應該支付全部更換費用。

還是要看設備狀況、實際原因以及損害程度。

自然耗損和人為損壞有什麼不同

可以先用很簡單的方式理解:

一台家電正常使用很多年後突然故障,和因為碰撞、摔落、錯誤操作造成損壞,兩者的原因不同。

但「正常使用多久算老化」、「損壞後該賠多少」,並不存在一個可以套用所有家具家電的簡單公式。

所以真正發生爭議時,與其雙方各自猜測,更重要的是留下設備原始狀況、故障照片與維修人員的判斷。

同樣是馬桶壞掉,原因不同責任也不同

這是最容易理解房東修繕責任的例子。

正常使用時突然開始漏水,和搬家具時直接把馬桶撞裂,最後雖然都需要找水電或衛浴師傅,但責任顯然不應只用「反正都是馬桶壞掉」來判斷。

這個概念也可以套用在冷氣、冰箱、洗衣機及其他出租設備。

不要只看什麼東西壞,而是先看為什麼壞。

設備用了很多年,損壞責任怎麼判斷

設備使用狀況也應該列入考量。

例如一台已經使用多年的冷氣突然故障,與剛更換不久卻因明顯外力造成損壞,實際情況並不一樣。

不過,不建議房東直接用「這台當初買多少錢」就要求房客全額賠一台新的設備,也不建議房客只用「東西很舊」就認為任何損壞都與自己無關。

原因、設備狀況與實際損害,都應該一起看。

入住前沒有拍照,發生爭議會更難釐清

很多租屋爭議最後都會卡在一句話:

房東:「交屋的時候明明是好的。」

房客:「我入住的時候本來就這樣。」

如果兩邊都沒有任何紀錄,幾個月甚至幾年後要重新還原當初狀況,當然會很困難。

租屋入住及點交時使用手機拍攝牆面與房屋現況,留下照片或影片紀錄,有助於日後發生設備損壞時釐清修繕責任。
租屋入住前用手機拍照記錄房屋屋況

因此設備點交最大的作用,不只是退租時檢查物品,也是在未來發生修繕問題時,提供一個可以比較的起點。

租屋前做好設備點交,可以減少後續修繕爭議

房東在出租前多花一些時間確認設備狀況,通常比設備壞掉之後花好幾天爭責任划算。

這一段不需要做得很複雜,重點是把重要設備留下紀錄。

冷氣、冰箱與家電先確認能不能正常使用

不要只有拍一張設備外觀。

冷氣可以開機測試。

冰箱確認有正常運轉。

洗衣機確認基本功能。

熱水器確認可以正常使用。

如果有遙控器、配件,也可以一起記錄。

未來真的發生故障,至少知道出租時設備原本的狀態。

浴室水壓、水流也要留下紀錄

浴室除了拍設備,也可以實際開水確認水壓、排水與馬桶沖水狀況。

這些項目平常很容易忽略,等房客入住後才發現水壓不足或排水異常,就容易開始爭論是不是入住前就存在的問題。

原本就有刮傷、破損要先拍照

牆面、地板、家具、櫃體、門板與家電如果原本就有刮傷、掉漆或使用痕跡,都可以直接拍照。

不用刻意把房子拍得像完全沒有使用過。

真實記錄屋況反而比較重要。

房東與房客都應保留入住時的照片或影片

最好不要只有房東自己留一份。

交屋時雙方確認過的照片、設備清單與現況紀錄,可以讓房客也保留。

這樣真正出現修繕問題時,雙方看的會是同一份資料。

房東收到租客報修,建議怎麼處理?

如果你是房東,收到租客說「東西壞了」,其實不需要第一時間就開始討論誰付錢。

可以先按照一套固定流程處理。

出租住宅收到租客報修後,由專業人員現場檢查設備與屋況,確認故障原因並安排後續修繕。
房東收到租客報修後安排住宅設備檢查

房東修繕範圍判斷第一步:先請房客提供照片、影片與故障狀況

先問清楚目前到底發生什麼事情。

例如冷氣:

完全沒有冷風,還是只是變得比較不冷?

有沒有漏水?

有沒有異音?

什麼時候開始發生?

如果是漏水,也可以請房客拍攝漏水位置。

資訊越完整,後面找師傅越有效率。

房東修繕範圍判斷第二步:判斷是否影響正常居住

不是每一個修繕問題都有相同的急迫程度。

櫃子把手鬆掉,和瓦斯熱水器出現異味,顯然不能排在同一個優先順序。

只要可能涉及漏水、用電、瓦斯或居住安全,就應該優先處理。

房東修繕範圍判斷第三步:安排師傅確認真正的損壞原因

沒有相關專業的房東,不需要自己在線上猜故障原因。

尤其冷氣、水電、漏水等問題,找專業人員檢查通常比較快。

更重要的是,師傅確認故障原因之後,才比較容易往下一步判斷修繕責任。

房東修繕範圍判斷第四步:確認責任、報價與修繕方式

原因確認後,再討論:

這次修繕由誰負責。

費用是多少。

要維修還是直接更換。

什麼時間可以施工。

這會比一收到報修訊息就開始爭「到底誰要付錢」有效率很多。

房東修繕範圍判斷第五步:保存對話、照片、報價與維修紀錄

房東可以替每一間出租物件留下簡單的修繕紀錄。

例如哪一天報修、什麼設備、故障原因、維修費用、更換哪些零件。

下一次遇到相同問題時,就不用重新回想之前到底修過什麼。

房東不修繕怎麼辦?房客先不要急著自己找人修

如果確實是房東應負責的修繕,房客已經通知房東,但一直沒有得到處理,也不是只能一直等下去。

不過流程還是要做完整。

先留下報修紀錄

《民法》第 437 條規定,在租賃期間如果租賃物有需要房東處理的修繕,原則上房客也有通知房東的義務。

所以遇到問題時,最好用可以保存的方式留下紀錄。

例如 LINE 訊息、簡訊、Email 或其他雙方平常使用的文字聯絡方式。

內容不用寫得像存證信函,至少要能看得出:

什麼設備發生問題,何時發現,目前狀況,希望房東協助處理。

清楚記錄故障時間與設備狀況

如果房東一直沒有處理,可以把時間順序留清楚。

例如:

9 月 1 日發現冷氣故障。

9 月 1 日第一次通知。

9 月 3 日再次詢問處理進度。

9 月 5 日仍未安排修繕。

這會比之後雙方只說「我已經講很多次了」更有用。

自行找師傅修繕前,要先確認哪些事情

這一點很重要。

房客不是看到東西壞掉,就一定可以直接自行叫師傅修完,再把帳單要求房東支付。

依《民法》第 430 條,如果屬於原本應由房東負擔的修繕,房客可以先定相當期限催告房東處理。如果房東在期限內仍沒有修繕,房客才可以依規定自行修繕,請求房東償還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。

所以比較完整的順序是:

通知問題 → 催告修繕 → 保留紀錄 → 房東仍未處理 → 再依規定處理後續。

修繕費用發生爭議時可以怎麼處理

如果雙方爭議已經不是「師傅什麼時候來」,而是開始爭論誰有責任、修繕費能不能扣、甚至是否要終止租約,就不建議只在訊息裡無止盡爭論。

可以先把租約、設備現況紀錄、報修紀錄、照片、報價單及維修資料整理好,再依實際情況尋求調解或專業協助。

好寓見房產家的服務也包含不動產糾紛協助,針對租賃糾紛、修繕責任與合約問題,協助屋主先整理問題,再依需求媒合相關專業資源。

租約寫「修繕由房客負責」,房東就可以都不處理嗎?

不建議這樣理解。

住宅租賃契約不是只要加上一句「所有修繕由房客負責」,之後任何設備出問題,房東就全部不用處理。

燈泡等消耗品可以事先約定清楚

如果房東希望某些日常、簡單更換的項目由房客自行處理,可以在簽約時說明清楚。

例如燈泡這類耗用品,就可以直接在一開始討論負責方式。

與其等東西壞掉再吵,不如簽約時就把雙方認知對齊。

房屋設備修繕不能只看一句「房客負責」

現行住宅租賃契約的附件,本身就設有「承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明細表」。

內政部也明確表示,如果要由房客負責特定住宅設備的修繕,房東應在簽約前說明並經房客確認;沒有約明確認,而且損壞也不是房客造成的,原則上由房東負責修繕。內政部

所以寫清楚「項目及範圍」,遠比一句籠統的「房客負責修繕」重要。

簽約時把設備與修繕方式寫清楚,可以減少爭議

對房東來說,比較完整的做法是出租前就確認:

房子附哪些設備。

目前設備狀況。

哪些修繕項目由誰負責。

發生問題時要聯絡誰。

如果你正在準備出租房屋,這部分也可以和租約條款、設備附件一起確認,而不是等房客入住之後才補規則。

房東自己管理出租屋,修繕最花時間的往往是後續協調

很多還沒正式當房東的人會覺得:

「不就東西壞掉找師傅而已?」

真正開始出租之後,很快就會發現事情沒有這麼簡單。

租客報修後,房東還要處理哪些事情

假設租客說冷氣漏水。

你先請他拍影片。

接著找冷氣師傅。

師傅週三下午有時間,但租客要上班。

改約週六。

師傅檢查後又發現問題不一定只是冷氣本身,還需要確認排水。

如果只有偶爾一次還好,但出租時間拉長後,這些事情很容易一直出現。

找師傅、約時間、確認責任其實都需要管理

除了找人維修,還可能需要處理:

租客什麼時間能配合。

師傅能不能進屋。

報價是否合理。

要維修還是換新。

費用由誰負擔。

修完之後是否真的改善。

這些事情每一件都不大,但全部加起來就是出租管理的時間成本。

房東或租賃管理人員與維修師傅確認修繕內容、文件及處理方式,呈現出租住宅日常修繕協調的管理工作。
房東與維修師傅協調出租房屋修繕

出租物件越多,修繕管理越容易變成日常負擔

只有一間房時,一年偶爾處理幾次報修,也許還能自己處理。

但物件增加後,不同房客在不同時間反映冷氣、熱水器、水電、門鎖或漏水問題,房東很容易變成所有人的聯絡窗口。

而且還不能只負責叫師傅。

租約、修繕責任、租客溝通與後續紀錄都要一起管理。

不想自己處理租客報修,可以考慮包租代管

包租代管的價值不只是「幫房東找租客」。

對已經出租的屋主來說,後續管理其實才是長期工作。

維修人員攜帶工具到出租住宅處理設備與屋況問題,房東也可透過包租代管協助修繕協調與日常租賃管理。

好寓見房產家的包租代管服務包含租金行情評估、出租規劃、租客媒合、租約管理、租金收取、修繕協調與日常管理,希望降低屋主自行出租所需要投入的時間與管理壓力。好寓見房產家

對不想自己每天處理租客訊息、師傅安排與各種突發狀況的屋主來說,這也是評估是否需要代管服務的重要原因。

房東修繕範圍先釐清原因,出租管理才能減少爭議

房東修繕範圍其實不用背一大串「什麼東西一定誰修」。

比較實際的方法,是每次遇到問題先確認四件事情:

設備是不是出租時原本提供的、東西為什麼壞、是否可以歸責於房客,以及租約有沒有事先約定。

只要原因先釐清,很多原本看起來很複雜的修繕責任就比較容易處理。

對房東來說,也建議不要等租客報修後才第一次整理設備資料。出租前做好屋況與設備紀錄,租賃期間留下報修與維修資料,後續不論是修繕、續租或更換租客,都會簡單很多。

真正讓不少屋主覺得累的,往往也不是某一次幾千元的維修費,而是租客一通訊息之後,還要自己找師傅、喬時間、追進度、確認責任,甚至處理雙方認知不同的問題。

如果你有出租物件,但不希望自己長期擔任租客、師傅與各種廠商之間的聯絡窗口,好寓見房產家的包租代管服務包含修繕協調與日常管理;如果已經遇到修繕責任或租賃糾紛,也能先協助釐清問題,再依實際需求整合相關專業資源。

房東修繕範圍常見問題 FAQ

房東修繕範圍包含冷氣嗎?

如果冷氣是出租時原本提供的設備,不能只因為「冷氣壞了」就直接判定誰負責。應先確認損壞原因、是否可歸責於房客,以及租約是否有特別約定。
若沒有約定由房客負責,損壞也不是房客造成,原則上由房東負責修繕。

租屋馬桶壞掉是房東還是房客負責?

要先看馬桶損壞的原因。正常使用過程發生零件或設備問題,與遭到撞擊、敲裂、丟入異物等人為因素造成損壞,責任可能不同。

租屋壁癌由房東還是房客處理?

如果屬於出租住宅本身或附屬設備需要修繕,而且不是房客造成,原則上由房東處理。但漏水也可能來自樓上、公共設施或其他第三方,因此應先找到真正的漏水來源。

房東不修東西,房客可以自己找人修嗎?

如果屬於應由房東負擔的修繕,依《民法》第 430 條,房客可以先定相當期限催告房東修繕。房東在期限內仍未處理時,房客可以依規定自行修繕,並請求償還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。

燈泡壞掉需要請房東處理嗎?

燈泡、整組燈具、燈座與電路問題不能全部混在一起。像燈泡這類容易自行更換的耗用品,可以在簽約時先約定負責方式;如果涉及燈具本體或電路故障,仍應重新確認故障原因與契約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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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閱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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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倫老師

現職

  • 好寓見不動產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
  • 沐星宅・熟鄰好寓 創辦人
  • 台北市建築經營管理協會 理事

學經歷

  • 元智大學通訊工程學系
  • 成功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
  • 10年企業講師和政府補助案顧問
  • 7年房地產投資經驗

專長

包租代管與租賃經營

具備百間以上套房改造經驗,熟悉資產活化的各種商業模式,
能夠分享第一線的做法與眉角。

老屋活化與空間規劃

從房屋現況、裝修配置到出租定位,
協助思考如何改善居住品質,提升房屋的使用與出租價值。

高齡友善住宅規劃

深入了解長輩與家屬的需求,結合沐星宅的實際營運經驗,
為高齡者打造安全、舒適且保有自主的居住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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